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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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政策再发力。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重点支持符合要求的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笔者认为,支持优质企业发债融资不仅解决了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且也拓宽了优质企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
《通知》指出,要支持信用优良、经营稳健、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或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优质企业债券,实行“一次核准额度、分期自主发行”的发行管理方式。优质企业债券实行“即报即审”,安排专人对接、专项审核,比照我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并适当调整审核政策要求。
笔者认为,此次《通知》的出台也是落实今年10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市场化方式缓解企业融资难”决定的重要举措。民营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建设者,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不断出台有利于民营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也是中央一直以来的重要部署。
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等因素影响,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不容乐观,部分民营企业出现经营和融资困难,民营企业债务违约也有所增加,部分市场主体对民营企业风险规避情绪较重,这也导致了部分存量债券融资余额较大的优质民营企业,在债券到期较为集中的月份和债券续发受限的情况下,已出现阶段性的流动性紧张。
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一份分析报告称,随着2017年以来国家去杠杆政策的推动,民营企业债券发行数量和规模均有所回落。从民企信用债发行规模占全体信用债规模的比例看,民企发债规模只占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一小部分。2010年至2018年8月份,信用债市场发行总规模达370817.11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发行债券总规模35283.40亿元,占比仅9.52%。
鉴于民营企业在中国实体经济中的作用,以及我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目标,改善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已成为近年来中央到地方、各部委都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此次《通知》的发布也是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也是支持民营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笔者认为,选择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有助于改善对民营企业的风险偏好和融资氛围,有助于稳定民营企业预期,稳定市场信心,推动债券市场稳健发展,发挥债券市场在直接融资中的重要作用。
(责编:杨曦、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