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民企,商业银行要转变发展方式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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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10年是商业银行发展的黄金时代。从宏观经济层面看,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投资保持了较高水平,GDP增速持续高于银行贷款加权利率水平,经济高速增长催生了企业旺盛的信贷需求。在银行经营层面,银行业一直保持着相对稳定的存贷款利差。近10年来,除个别年度之外,我国银行业存贷款利差一直高于3%。同时,经济高速发展使得银行保持了较高的资产质量,银行不良率一直低于2%。

  在这种形势下,银行只要持续规模扩张,就能够获得可观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于是,商业银行不约而同地产生了“规模导向、速度情结”,把做大市场份额作为发展导向,把“贷大、贷长、贷垄断”作为发展目标。

  与此相对应的是,在信贷投放上,银行对民营及小微等领域的信贷投入相对较少;在管理机制上,银行缺乏对民营企业等特定客户风险管理以及定价管理机制。与此同时,广大民营和小微企业蓬勃发展,融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精细化,这就造成了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与民营企业及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产生了不匹配和不协调。

  商业银行是全社会的信用中介和风险管理中介,其业务发展模式和经营活动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匹配。当前,经济发展从“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商业银行以前发展所依赖的“高投资、高增长”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目前来看,投资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不断降低,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越来越大。从银行青睐行业看,国有企业杠杆率已经偏高,传统工业企业也不同程度出现了产能过剩问题,不良率也呈现上升态势。未来,银行信贷投放将不会再高度聚焦于传统国有企业、传统投资项目等,商业银行服务对象也将越来越多元化。因此,商业银行必须转变以往发展模式,才能满足不同经济主体多元化融资需求,助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未来,随着民营经济走上更加广阔的舞台,民营企业也必定成为商业银行发展业务的“蓝海”。商业银行要把支持民营经济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与其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相匹配的服务。

  要服务好民营企业,商业银行要在转变观念的同时,持续优化信贷审批模式。目前,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往往要求企业提供抵押或者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民营企业抵押物普遍较少,企业之间“互保”是常见现象。这不仅降低了贷款审批效率,同时还造成了“担保圈”交叉感染的风险。部分企业甚至依赖担保公司,缴纳高额担保费用,也变相提高了融资成本。商业银行要回归授信本质,注重对借款企业经营风险分析,把握企业现金流,对于履约记录良好的民营企业,免除或者降低担保或者抵押要求。

  商业银行要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服务民营企业能力,必须持之以恒。前期,多家商业银行都推出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但从实际效果来看,部分银行是“雷声大,雨点小”,甚至有些银行只“做做样子”。究其原因,并不是这些银行不想做,而是因为还没有针对小微企业建立起成熟的业务管理体系。

  服务能力提升不会一蹴而就。未来,商业银行必须苦练内功,扎实转变发展方式,通过内部改革创新,降低服务民营企业的风险成本、资金成本、服务成本,构建起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责编:杨曦、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