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建立统一债券市场执法机制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4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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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央行官网发布公告称,为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央行、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协同配合,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执法机制。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总体平稳规范。截至2018年10月末,债券市场余额达到83.8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三、亚洲第二,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位居全球第二、亚洲第一。与此同时,债券市场也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

  12月3日当日,证监会通报债券市场有关执法工作情况指出,2018年至今,共查办债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6起,涉及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行为。一是债券发行人粉饰业绩,制作虚假申报材料,骗取发行核准。二是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隐瞒重大担保事项或者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三是出于非法目的,人为制造虚假交易,干扰债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相关案件显示,进一步加强债券执法工作,有效查处债券违法违规行为,是促进我国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

  据了解,债券市场分为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不同的债券品种由央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财政部等多个部门分别监管。分析人士指出,此次《意见》的公布,是债券市场统一监管重要的一步。

  《意见》明确提出强化监管执法,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执法机制。证监会依法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违法行为开展统一的执法工作,对涉及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券等各类债券品种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以及其他违反证券法的行为,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行政处罚。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意见》指出,证监会有权要求债券市场自律组织、交易所和交易平台、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市场参与机构等提供与案件调查有关的交易记录、登记托管结算资料、信息披露文件等证据材料,并在必要时依法向有关部门、单位调取与被调查事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征信记录、社会保险记录、海关记录、纳税记录、工商资料、通讯记录等信息。

  央行表示,《意见》的发布是完善我国债券市场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央行、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将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协同有效的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工作,稳妥地推进《意见》落地实施,共同推动中国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责编:杨曦、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