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局解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3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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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工商局解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已于8月1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全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下简称跨部门随机联查)作出了安排部署。省工商局就该《通知》进行了政策解读。

  一、实施背景

  传统监管手段,是谁想查就查、想查谁就查谁,执法随意,存在权力寻租空间,容易导致执法腐败、执法不严;54个监管执法部门频频去企业检查,这种多头重复监管、“任性执法”等问题,加重了企业负担。同时伴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创业创新效应的逐步显现,我省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截至今年3月,全省市场主体达到348万户,其中企业突破74万户,5年分别增加240%、260%以上。监管执法人员数量有限,无法通过传统巡查监管好越来越多的企业;每个部门的分业监管也已无法有效解决市场主体混业经营面临的困境。传统的监管方式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需要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建立更完善的市场监管机制。而跨部门随机联查能极大地激发各级政府制度创新、治理创新的动力和活力,能给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都戴上“紧箍圈”,极大地压缩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双向寻租空间,降低“监管俘获”发生几率,提高监管的效能和公正性。另外,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联查机制将加快我省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助力克服市场监管的“信息瓶颈”。“一公开”不仅强调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推动社会监督,加大惩处力度;还强调在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过程中打破部门间的信息数据壁垒,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二、目的意义

  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日常检查跨部门随机联查全覆盖,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监管效能,杜绝执法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监管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实践。全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较好解决多头监管、重复检查权力寻租等问题,能进一步降低监管的制度成本,有利于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三、政策依据

  201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第一次从顶层设计上提出了“双随机”的概念并明确了其内涵,规定了“双随机”监管的原则,提出了建立“一单两库”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等要求。2016年5月23日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提出了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制定抽查工作细则,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要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从顶层设计上进行了完善。从2016年到2018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连续三年都强调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决不允许假冒伪劣滋生蔓延,决不允许执法者吃拿卡要。今年6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管理方式改革和创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指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方式,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28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速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今年出台的《湖南省市场监管办法》,对“双随机”监管也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四、主要做法

  6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加强顶层设计,统一“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流程,整合各类市场监管平台;要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综合执法,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为了让政府部门各司其职,有效开展跨部门随机联查;为了让市场主体获得稳定的市场预期,安心经营,进一步激发其活力,《通知》从“总体要求”、“监管领域”、“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对如何全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1、明确了跨部门随机联查的原则。即坚持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协同高效。

  2、确定了跨部门随机联查的领域及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目前我省的跨部门随机联查主要在以下五个领域推行:一是市场监管领域。省工商局牵头,省发改、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税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统计、金融、知识产权等部门参与。二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省环保厅牵头,省经信、公安、国土、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计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参与。三是文化市场领域。省文化厅牵头,省公安、旅游、工商、新闻出版广电、金融、消防等部门参与。四是交通运输领域。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参与。五是农业领域。省农委牵头,林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参与。

  3、明确了建立跨部门随机联查机制的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间。9月底前,各领域牵头部门根据相关部门公布的抽查事项清单编制本领域跨部门随机联查事项清单(以后每年3月底前);以相关部门建立的检查对象名录库为基础,建立跨部门随机联查的特别检查对象名录库;以各相关部门建立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基础,建立跨部门随机联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分别制定本领域的跨部门随机联查实施细则;分别制定本领域年度跨部门随机联查工作计划(以后每年3月底前)。9月底前,省工商局负责建立一般检查对象名录库,负责公示系统(湖南)与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各部门已建设的监管平台要实现同公示系统(湖南)的对接;统一使用国家部委开发的 “双随机”软件系统的,要统一标准,通过批量导入、数据接口等方式实现好与公示系统(湖南)的对接,完成全省监管平台的整合。

  4、提出了跨部门随机联查的模式。全面推进综合性大联查、重点开展风险分类联查、切实做好专项整治联查;鼓励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探索更多更科学合理的跨部门随机联查模式。

  5、强调了提升跨部门随机联查监管水平及工作要求。要求依法进行随机联查、做好信息归集公示、强化联查结果运用;要求加强对跨部门随机联查的组织指导、宣传备汛和考核评估,确保跨部门随机联查得到全面推行和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