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6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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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信软[2017]15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是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当前,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正在从试点应用走向全面普及,在凝聚社会共识、转变行业管理方式、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标准体系、贯标广度深度、协同工作机制、社会认可度、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加速技术创新和管理变革,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和产业竞争力,加快制造强国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设新型能力为主线,以建立和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为抓手,以构建数据驱动的系统解决方案为着力点,持续推动两化融合创新发展,培育制造业、互联网和金融跨界融合新生态,提升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转型动力,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实体经济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尊重企业自主性和独立性,激发企业积极性和主动性,务实推进以内生需求为出发点、以价值创造为落脚点的本质贯标,优化政府服务,营造两化融合发展良好环境。
 

坚持创新引领。促进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统一,构建数据驱动的开放式生产组织体系,推动制造、信息通信、互联网和金融等行业企业跨界融合与创新发展,释放制造业创新发展新动能。
 

坚持合作共赢。加强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服务机构、企业之间的合作,构建上下齐动、区域联动、行业互动的协同推进体系,建立以市场服务为纽带、以价值链共创为基础的推进机制。
 

坚持开放发展。顺应经济发展全球化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化为突破口,推动技术、标准、服务、解决方案“走出去”,拓展互惠互利、开放共享的国际发展空间。
 

(三)主要目标
 

2020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体系初步形成,超过5万家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遴选确定200家以上贯标示范企业,培训超过100万人次,基本形成规范、有序、健全的市场化机制。15万家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两化融合发展数据地图成为政府、行业、企业分业施策的重要依据。形成一批两化融合新方法、新工具、新解决方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成为引领企业战略转型、组织变革、技术创新、生产方式和服务模式转变的重要抓手。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标准化组织体系,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
 

建立健全标准化组织体系。推动组建全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与其他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协作,加快标准制修订和产业化应用。鼓励行业组织、重点企业、服务机构、科研院所等积极参与,适时组织成立重点领域与行业分技术委员会,共同形成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标准化组织体系。依托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团体标准的推进机制。
 

发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化建设指南。明确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总体架构,构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标准体系,发布基础共性、关键技术、行业和参考模型等标准目录。滚动制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化发展路线图,明确不同时期的发展目标、重点、方法和路径等,指导各类主体协同开展标准制定。
 

滚动制修订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发布基础和术语、要求、实施指南、审核指南等基础共性标准,加快研制新型能力参考模型、多体系融合指南等亟需技术标准。组织研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方法工具、以及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互联网+”、大数据等应用领域有关的解决方案标准。支持制定面向行业企业、研究院所、社会组织等不同对象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建立标准应用效果评价和改进完善机制,促进标准化工作良性循环。推动支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软件工具开发和测试验证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化。依托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联合工作组建立国际标准化工作组,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推动筹建围绕两化融合的工作机构,加快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建设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国际应用推广平台,构建线上线下合作渠道,在学术交流、标准研制、课题研究、最佳实践和应用推广等方面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普及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持续打造企业新型能力
 

全面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深化国家和地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实现重点区域和优势产业贯标全覆盖。引导中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推动下属企业及供应商全面开展贯标,加快形成产业链协同发展新生态。针对小微企业需求和特征,探索制定模块化、平台化、便捷化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实施细则,开展小微企业贯标试点和普及推广。
 

分行业组织开展贯标示范。围绕重点行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行业示范工作,系统总结推广贯标优秀经验和成果,引导同行业企业围绕战略转型,加快技术创新和管理变革,打造以数据为驱动、新型能力建设为主线的产业转型升级新模式。优先支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同等条件的达标企业成为贯标示范企业。
 

广泛深入开展贯标培训。支持标准研制单位、高等院校、各类培训机构等,联合建设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培训体系,培育一批专业师资人才,编制系列培训教材,面向各级政府、行业组织、企业、服务机构等不同主体,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组织开展系列培训,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和能力。鼓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引导贯标企业、咨询机构、评定机构、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等分级分类加强内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支持开展总裁研修班、企业家大讲堂等活动,培育一批具备先进发展理念和创新管理能力的新型企业家。
 

持续打造企业新型能力。引导企业通过贯标达标建立系统化的运行管理新机制,围绕战略转型和差异化竞争的迫切需求动态制定新型能力规划,构建并持续打造新型能力。支持企业探索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与内控、质量、环境等多体系融合的方法和路径,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
 

引导企业建立数据集成与创新中心。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增强企业数据自动采集、传输、存储、分析、决策和优化水平,实现企业内部核心业务系统纵向整合、企业间业务系统横向集成以及业务协作、 产品全价值链和全过程数据的集成共享。以数据为新驱动要素,加快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
 

探索面向新工业革命的管理新模式。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研制和应用推广为契机,支持一批创新型企业开展基于信息化的赋能管理新模式试点示范,构建平台化、协同化、开放式的组织体系,激发劳动者创新创业的动力、活力和潜能,探索推进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的新理念、新规律、新方法,支持在“走出去”、“一带一路”建设等国际经济合作中应用推广,以新模式打造中国制造新品牌。
 

(三)持续建设两化融合发展数据地图,推动分级分类发展
 

完善两化融合评估体系和模型。结合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新趋势,完善两化融合评估体系,加强分行业指标体系和小微企业指标体系制定,构建系列评估评价模型,明确数据指标和分析方法,夯实两化融合发展数据地图建设基础。
 

持续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组织完善国家和地方两化融合评估服务平台,联合各地方、中央企业、行业持续推进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推动编制全国、省市县各级区域、重点行业、中央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数据地图,跟踪研判两化融合发展现状、发展重点、价值成效、特征模式以及发展趋势。
 

建设面向两化融合的工业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联合建设平台,研发数据采集方法、挖掘分析工具和服务模型,增强多源异构数据集成、建模、分析服务能力,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协同等大数据创新应用服务。面向国家、地方、行业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态势预测分析,探索基于工业大数据的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
 

形成基于两化融合发展数据地图的分业施策新方式。拓展两化融合发展数据地图的服务领域,发布两化融合系列发展指数,引导各地方、各行业、各企业深入应用数据地图,通过诊断发现问题,通过对标找准方向,支持政府精准施策、行业精准引导、企业精准决策、市场精准服务,促进分级分类差异化发展。
 

(四)健全开放协作的市场化运行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提升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地方、中央企业、行业组织面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需求,持续培育高质量服务机构。支持研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服务的系列技术指导规范,推动各类咨询服务机构、技术服务商、金融服务机构等深度合作,以贯标带动服务机构从单一专业领域服务向懂技术、善管理、明体系的多领域综合服务转变。
 

构建线上线下协同的平台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平台,提供标准研制、贯标、咨询、评定、培训等全流程在线协同管理和服务,实现贯标咨询服务机构及人员、评定服务机构及人员等规范管理,加强平台服务资源集聚和服务供需对接能力,加快经验知识传播和分享。
 

建立开放透明的监督管理体系。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跟踪和评定管理平台,加强贯标咨询、评定等服务全流程指导、监督和管理,不断优化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服务机构监督与评级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持续开展服务信息公开和动态评级,推动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惩戒机制建设,构建完善政府引导、行业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竞争机制。
 

提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社会认可度。组织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采信试点,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引导中央企业、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及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将评定结果与资金支持、供应商选择、招标投标、投融资授信、品牌推广、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相结合,扩大评定结果的社会采信范围,积极探索国际互认机制。
 

推动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研制与应用。支持制造企业与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咨询服务机构跨界融合,面向各地方、各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个性化需求,研制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支持建设系统解决方案服务支撑平台,开展系统解决方案互动体验、测试验证和应用推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研究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全面统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分别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建设和中央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推进工作。健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联合工作组,形成部委、地方政府、中央企业、行业组织、服务机构、科研院所等广泛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贯标工作方案,明确贯标总目标、时间表、路线图、政策措施及考核要求。建立健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的跟踪监测、统计分析、动态调整、监督考核、信息通报等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
 

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订、企业贯标达标、示范推广、服务体系培育、解决方案研制等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专项资金,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社会投入机制。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将贯标工作与地方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完善政策措施,为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提供基本方法和有效途径。鼓励各级政府在技术改造、工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互联网+”等项目中优先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达标企业。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金融税收政策、用地用房政策与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达标相结合。
 

(三)加强人才保障
 

依托国家重大人才计划以及重大科研、工程、产业攻关项目,加大对两化融合领域学术研究人才和工程技术专家等领军人才的培养和支持力度。推动部属高校等高等院校在基础教育体系中设置两化融合相关专业课程,依托相关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促进人才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有序流动,不断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培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推动建立海外人才特聘专家制度,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创新使用全球高层次人才。
 

(四)强化宣传推广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中央企业、服务机构要积极组织“深度行”、“环省行”等多种形式活动,加大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宣贯力度,在各类企业和组织中推动标准的实施与应用推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互联网平台等多渠道宣传作用,支持社会各界围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加强宣贯交流,分享经验成果,提升全社会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认知度。在国际交流合作中加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达标成果宣传推广,提高国际认可度与影响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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