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来源: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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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办资环〔2023〕2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决定实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原则,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立足“打基础、补短板、树典型、抓推广、强绩效”,按照系统化设计、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聚焦重点、示范带动,从加大油茶营造力度和打造油茶产业发展示范高地两方面发力,实行“中央奖补、省级统筹、市县实施”的油茶产业奖补政策,支持油茶“扩面”、“提产”,促进提升油茶产业发展水平,增强我国油料安全保障能力。

 

  二、政策实施内容

 

  (一)油茶营造补助。

 

  1.实施方式。聚焦《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林改发〔2022〕130号)确定的现有油茶林面积大、种植改造任务重的200个重点县,推动扩大高产油茶林种植面积,加强低产低效林改造。

 

  2.资金安排及使用范围。中央财政按照年度工作任务、资源状况、政策因素等将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油茶营造补助分配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由省按照要求细化分配。有关省应结合现有油茶林林分结构和林龄现状,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新造和改造。

 

  3.项目入库。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以省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入库程序及审核要求按中央财政国家公园和林业草原项目入库指南通知执行。对2023年项目,请于6月25日前完成项目入库并结合项目任务情况报送绩效目标表(见附件1)。

 

  (二)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

 

  1.实施方式。财政部、国家林草局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筛选现有相对集中连片油茶林面积高于50万亩(鼓励面积大的项目)、总投资超过10亿元的项目实施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打造油茶产业发展的示范样板和高地。

 

  2.资金安排及使用范围。中央财政通过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照每个项目不超过4亿元、5亿元、6亿元安排定额奖补。项目实施期为5年,实施期内分年安排资金,第1—2年各安排30%、第3—5年各安排10%;第6年国家林草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再安排剩余10%。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良种培育、种植改造、管护抚育等产业链前端,地方统筹安排资金并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加工、品牌建设、销售等产业链中后端,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研发等,合力提升项目区域全产业链发展水平。

 

  3.申报内容和程序。

 

  (1)省级统筹规划,统一组织遴选推荐地市作为项目主体进行上报,每省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有关省应构建统筹协调机制,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全产业链发展的要求,统筹考虑实际情况,结合油茶产业发展布局和产能及加工能力,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范围和实施内容,相对集中布局,推动强链延链补链。要根据“国土三调”成果和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合理安排油茶用地。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项目技术路线。项目实施要采用良种良艺良法,建设高标准油茶林,优化一二三产业布局。有关省要统筹整合资金投入,科学合理测算项目总投资,明确省级财政、市县财政资金预算额度以及社会资本投入渠道和额度。有关省要按要求编制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应明确全产业链建设内容和资金渠道,突出具体措施,确保合理可行。

 

  (2)2023年6月25日前,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将申报材料联合行文报送财政部、国家林草局,逾期视为无效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省级财政部门联合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申报文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必要的佐证材料等。实施区域及内容要在中央林草任务和国土绿化落图系统完成上图。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登录“全国林业和草原财政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的“项目管理—项目申报”模块,对项目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填报。待财政部会同国家林草局开展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后,纳入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项目储备库。

 

  (3)财政部和国家林草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选择产业发展基础好、全产业链部署推进有力、典型代表性强的地市实施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国家林草局指导地方制定项目技术方案和投资标准,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项目验收,促进提升项目实施水平和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有关地方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规划,细化落实油茶产业发展目标任务。要择优选取示范区域,构建统筹协调机制,保障油茶生产用地,整合保障资金投入,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和验收,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油茶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二)扎实做好项目组织和实施。有关省级财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根据职责分工,对审查结果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有关省应充分考虑本地实际,根据财力情况合理确定项目规模,加强政策资金统筹,规范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严禁“堆大户”、“造盆景”,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景观工程,避免盲目上项目、导致产能过剩,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中央财政资金不支持以下内容(纳入负面清单):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布局、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的项目,违规占用耕地的项目,未落地上图的油茶营造任务,涉及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未有效整改的项目,未明确社会资本参与情况的项目,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与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地块不重叠),涉及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管护用房等,不含水肥一体化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应通过其他资金解决)。

 

  (三)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对油茶营造补助,应明确新造油茶林和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及成活率、茶油总产量及亩均产量、林木良种使用率等绩效目标,推动扩大种植面积,提高存活率和单产。对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应实现亩产茶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以上,并在多种经营和一二三产业融合、产业发展质量、技术创新、可持续经营方面开展绩效评价。有关省应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加强全过程监控和项目验收管理。中央奖补资金安排将与绩效评价结果直接挂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油茶营造补助绩效目标表

 

  2.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油茶营造补助绩效目标表.pdf

  

  附件2.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