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8日
来源: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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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21年金秋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总工会、工商联: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帮助企业解决招工稳工难题,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定于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21年金秋招聘月活动(以下简称“招聘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17日。
二、活动主题
“就”在金秋,“职”面未来。
三、服务对象
(一)以招聘需求较大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为重点,同时面向有招聘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以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求职群体。
四、活动内容
(一)帮扶重点人群就业。开展“送服务上门”行动,掌握登记失业人员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推荐适合岗位和就业服务项目,同步开展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对长期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失业原因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对长期失业青年组织参加“启航计划”。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服务,了解就业需求,推送针对性岗位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项目,对困难毕业生落实“一对一”帮扶举措。对有就业意愿的待业失业退役军人加强就业指导和岗位推介。
(二)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集中开展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活动,强化就业服务专员定点服务,了解重点企业缺工人数、空岗结构、招聘难点等情况,形成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清单。优先发布重点企业招聘岗位信息,设立重点企业招聘专区,多批次组织专场招聘,多渠道为重点企业招聘用工提供专项服务和支持。
(三)强化企业用工指导。开展“金秋访企”活动,重点走访长期缺工企业,开展用工指导,指导其合理设定招聘条件,准确描述岗位情况,引导企业用工稳工。为民营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政策咨询、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等服务,引导企业依法用工。支持搭建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平台,指导富工企业与缺工企业开展用工对接。
(四)开展精准招聘活动。开展特色专场招聘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对招聘岗位进行分类整理,依托登记失业人员信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退役军人就业台账,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智能匹配,开展精准化招聘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动员所属力量和资源,挖掘一批岗位信息,组织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做好社会组织与劳动者对接服务工作。
(五)拓宽政策宣传渠道。开展“我为群众讲就业政策”活动,形成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清单,通过官网发布、官微推送、集中宣讲等途径广泛宣传。利用网络直播技术,以通俗易懂语言,向企业分类开展“直播宣策”活动,帮助企业了解政策内容、掌握申请流程。积极与银行部门、行业协会等开展合作,推动政策咨询和宣传、受理窗口前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经办便利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本次招聘月活动对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将招聘月打造成为宣传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的品牌活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招聘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汇总招聘活动和岗位信息,通过多渠道广泛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在中国公共招聘网(www.job.mohrss.gov.cn)设立“2021年金秋招聘月活动”网络主会场,同时与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px.chinanpo.gov.cn/zp2021/)、工会就业服务网上平台(微信小程序:工E就业)、全联人才在线(https://zhaopin.gslhr.org.cn/)及各地分会场链接。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于10月14日前报送负责人名单和省级分会场的网址链接。各地民政部门要组织动员社会组织提供岗位信息,积极参加招聘月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工作者作用,协助人社部门摸清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需求。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摸清退役军人就业需求,组织开展专项招聘。各地工会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企业与职工双方关系,做好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各地工商联要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收集和整理民营企业岗位信息,动员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活动。
(二)拓宽活动渠道。要组织好分会场活动,充分利用官网、微博、微信、直播等手段开展线上招聘。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推进线下招聘,创新组织方式。进一步加强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提供更加特色化、多样化、精细化的服务。
(三)广泛开展宣传。要通过各种媒体、各类渠道做好招聘月活动的宣传,提前发布活动预告及活动安排,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活动知晓度。活动期间,要持续跟踪报道招聘月活动进展情况,做好宣传工作。
(四)做好安全防护。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招聘活动现场疫情防护及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防护责任,摸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处置,确保招聘活动有序进行。加大招聘岗位信息质量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防止出现就业性别歧视和年龄限制。
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及时汇总招聘月活动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将活动总结和“2021年金秋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11月25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六、联系方式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李慧男
电话:(010)84202528 84201523(传真)
电子邮件:jycjsjyfwc@163.com
(二)民政部 罗鸿彦
电话:(010)58124111 58124097(传真)
电子邮件:rcfwhpx@163.com
(三)退役军人事务部 鲍思学
电话:(010)87933865 87933666(传真)
电子邮件:tyjrswb_jycys@126.com
(四)全国总工会 王 作
电话:(010)68591804 68591899(传真)
电子邮件:ldc@acftu.org.cn
(五)全国工商联 崔 星
电话:(010)58050586(兼传真)
电子邮件:qggslfpb@126.com
(六)中国公共招聘网
电话:(010)84201509 84202509(传真)
附件:2021年金秋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关键字:招聘,活动,就业,企业,服务
文号:
发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