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MO制造、5G研发应用……我国鼓励外商投资这些产业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9日       来源:新华网      阅读:34次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安蓓、申铖)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8日公开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

  其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增加呼吸机、ECMO、监护仪、PCR仪制造,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办公系统开发与应用服务,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研发与应用等65条、修改51条。

  属于产业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享受税收、用地等优惠待遇。2020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增加62条、修改37条。

  具体来看,主要增加或修改的内容包括:

  进一步发挥外资在产业链供应链中积极作用——

  在原材料领域,新增或修改高纯电子级氢氟酸、氟化氢等条目。

  在零部件领域,新增或修改高压真空元件、特种阀门等条目。

  在终端产品领域,新增或修改集成电路测试设备、呼吸机等条目。

  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在研发设计领域,新增或修改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研发、区块链技术开发等条目。

  在商务服务领域,新增高端装备维修、数字化生产线改造与集成等条目。

  在现代物流领域,新增或修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大宗商品进出口分拨中心等条目。

  信息服务领域,新增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办公等条目。

  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

  在黑龙江、云南等省份新增农产品加工等条目。

  在河南、陕西、广西等省区新增医疗器械等条目。

  在湖北、四川、重庆等省份新增半导体材料等条目。

  在辽宁、安徽、湖南等省份新增职业院校条目。

  在海南新增商贸、航运、金融、旅游等相关条目。

  鼓励类目录以往修订周期为3至5年,而本次修订与上一版仅隔1年。“这是进一步稳外资的重要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此次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重点增加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中西部地区条目,引导外资投向,提振外资信心,促进外资基本盘稳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