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阅读:56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四批)及水嘴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3〕1516号,以下简称《通知》),将水嘴纳入水效标识制度实施范围。
水效标识制度是针对终端用水产品水效提升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对引导企业创新节水技术,推广高效节水产品,发展节水产业,提高用水产品水资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作用。按照《通知》要求,《水嘴水效标识实施规则》适用范围内的洗面器水嘴、厨房水嘴、妇洗器水嘴和普通洗涤水嘴需标注生产者、产品规格型号、水效等级、流量等内容。《水嘴水效标识实施规则》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2025年1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6年1月1日前加施。
此前,我国已将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淋浴器、净水机等产品纳入水效标识制度实施范围。《通知》的发布进一步扩大了我国水效标识制度实施范围,有助于培育和规范用水产品市场,提高全社会节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