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5日       来源:国家统计局      阅读:123次

关于开展2021年度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省级统计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学会,各重点城市统计学会,各专业统计学会、分会,各有关科研院校,其他有关单位:

  2021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1年2月25日至4月15日。

  二、项目类别

  2021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优选(一般)项目,申请时可选择其一。重大、重点项目单项资助经费分别为15万元和5万元,优选(一般)项目无资助。

  三、课题指南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计改革创新研究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拟定了一批重要研究选题,详见附件。

  四、申请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2021年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有未结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在2021年2月24日之前没有取得结项证书)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

  五、申请方式

  请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登录中国统计科学研究网(http://www.nssc.stats.gov.cn/),点击首页右侧“快捷办事”进入“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网络管理平台”。申请人注册后即可登录系统,账号采用实名制,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已在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网络系统注册的用户,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

  项目申请人在“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网络管理平台”首页下载《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按照要求填写后从系统上传。上述材料需各打印纸介质一份(申请书加盖公章),并通过安全的快递方式寄送至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截止时间以寄件日期为准,院校申报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

  请项目申请人确保不同报送方式所报材料一致。

  六、联系方式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统计科研管理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5号,邮政编码:100826;

  业务联系电话:(010)68783958、68783951;

  业务联系人:章娅薇、张蒙;

  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附件: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