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财政:三举措切实加强城乡社区治理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0日       来源:娄星区财政局      阅读:65次

      近年来,娄星财政通过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等举措,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和发展治理水平,推动全区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建设。 

  一是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以鼓励乡镇街道大力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税源,壮大财政实力,防范和化解乡镇街道债务风险为指导思想,以坚持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坚持向乡镇街道适度倾斜的原则,制定了娄星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实行“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定额补贴,综合预算,自求平衡,建立税收激励机制”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了乡镇工作经费财政保障机制,为城乡社区的治理提供了基本的财力保障。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每年安排专门工作经费用于社区治理工作,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安排必要经费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乡(镇)场安排必要经费,用于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2018年,村、社区运转经费投入超过4000万元,用于支持社区日常工作、业务培训、人员报酬、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正常需要,保障规范化社区建设有效推进,同时,在村、社区环境治理方面投入的资金近2500万元,“平安乡村电子监控”投入资金近300万元。2019年,社区运转经费按30万元/年/个安排;村运转经费,按未合并村15万元/个/年安排。 

  三是推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标准相衔接。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重点为社区各类特殊群体提供康复照顾、矫正融入、法律援助、就业帮助和心理疏导等服务。